美國密蘇里州最高法院周二駁回美國消費品公司強生(Johnson & Johnson)的上訴,勒令它向因使用其嬰兒爽身粉而患上卵巢癌的女性賠償21.2億美元(約166億港元)。
強生於2018年7月被密蘇里州陪審團裁定對其產品致癌的指控有效,判處強生賠償約46.9億(約366億港元)。強生對裁決不滿,並上訴至密蘇里州上訴法院。該法院於今年6月駁回強生的上訴,但就下調它所需要付的賠償至21.2億(約166億港元)。不過,強生對裁決仍然不服,所以向密蘇里州最高法院上訴,但可惜仍被駁回。
《路透社》於2018年公布一份調查報告,發現強生數十年來一直知道其爽身粉的滑石粉中含有致癌的石棉,但沒有嚴格進行安全性檢查。強生內部紀錄亦證明,由1971年到2000年代初,其產品對石棉的測試仍然呈陽性反應。
強生於今年5月已經表示,它將停止在美國和加拿大售賣其嬰兒爽身粉。它於上個月亦表示,它因致癌的產品而面對超過21,800宗訴訟。對於賠償,它亦指將為裁決預留21.2億美元資金,並會將其反映在年底財務報告。
Source from Reuters
Text by FORTUNE INS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