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報》報導,迪士尼(美:DIS)招牌經典卡通角色米奇老鼠(Mickey Mouse)於1928年10月1日誕生,而根據美國版權保護法規定,米奇老鼠到2024年即滿95年,其藝術作品的版權到期,將進入「公有領域」(Public domain),迪士尼或將失去米奇老鼠的全部專有版權。
華特迪士尼(Walt Disney)與拍檔烏布伊沃克斯(Ub Iwerks)一同創作出米奇形象,用來取代早期迪士尼角色幸運兔奧斯華(Oswald the Lucky Rabbit)。米奇1928年於有聲兼聲畫同步的黑白卡通片《汽船威利號》(Steamboat Willie)片頭中首度出場,一隻老鼠駕駛汽船輕快地吹著口哨,自始便成為家傳戶曉的卡通明星,迪士尼每年經米奇IP授權商品賺取至少32億美元收入。一旦版權保障過期,米奇老鼠即為公眾所有,理論上任何人也可以使用米奇老鼠這個角色及其衍生理念進行創作或生產商品,不需詢問迪士尼許可,或向該公司支付任何版權費用。
但現實而言,即使版權到期,公眾在使用米奇老鼠形象上並非全無限制。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法學院Film Legal Clinic助理總監、資深傳媒及娛樂領域律師Daniel Mayeda表示,版權保護有期限過後,所有人都可以使用最原初版本的米奇老鼠角色創作新故事;但如果創作方式讓人們聯想到迪士尼,尤其是該公司長期以來一直投資此角色,理論上迪士尼可以指控有關做法侵犯其商標。
迪士尼的米奇版權原本只受保障56年,該公司或許不想失去此吸金IP,於1976年成功說服美國國會讓版權法延長保護期限到75年。到90年代中後期,迪士尼再度遊說延長保護期至95年,目前尚未清楚該公司明年會否再度採取遊說招數,延續米奇版權。
米奇多年來形象也非一成不變,據美國國家歷史博物館的說法,「多年來,米奇老鼠的身體外貌及性格經歷過幾次轉變。米奇最早期形象看來更像老鼠,有個長長尖鼻子,黑色眼睛,身體個子小,有一對細長而骨瘦如柴的腿以及一條長長的尾巴。」因此要特別注意的是,2024年為1928年原始版米奇老鼠的版權屆滿一年,迪士尼仍將繼續保留米奇在眾多電影或藝術作品中出現的任何演變版本的版權,直到它們正式到達95年大關。
換言之從法律角度嚴格來看,即將版權過期的是《汽船威利號》中登場的那隻米奇。基於迪士尼仍擁有多個變體版本的米奇老鼠的版權,公眾在兩年後起對米奇這個角色進行自由二次創作,會否在某些情況下構成侵權,是一個頗為複雜的問題。
Mayeda指出,迪士尼曾透過多種方式延長原始米奇老鼠版權,但他相信這次可能真的到達終點;雖然版權有時間限制,但商標則沒有。迪士尼永久擁有其商標權,可以繼續使用商標上的各種元素,不論是單詞、短語、角色或其他東西。今年1月,迪士尼另一著名卡通角色小熊維尼以及牠部份動物朋友角色的版權保護期亦已屆滿,進入公有領域,隨即有電影公司利用維尼和其朋友小豬製作《小熊維尼:血染蜂蜜》(Winnie the Pooh: Blood and Honey)恐怖電影,將牠們演繹成連環殺手,顛覆其既有可愛形象,令大家「童年崩壞」。
Mayeda認為,對於像《血染蜂蜜》導演Rhys Frake-Waterfield等藝術家來講,根據舊角色創作新作品時最重要是不要越界。如果公眾認為該部新作品的角色形象是和迪士尼商標有關聯,那就代表有關創作「過界了」,或會面臨重大的法律後果。
迪士尼或於在角色所穿的某些標語或標誌性服裝上保留商標,例如維尼的紅衫,Frake-Waterfield便刻意避免在他的電影中使用這個標誌。Frake-Waterfield於Variety訪問中表示拍攝這套二創片時一直非常小心,時刻注意兩者之間有一條界限,「我們知道他們(迪士尼)的版權是甚麼,以及他們做了甚麼。所以我們盡了最大的努力確保(這部電影)只基於1926年的版本。沒有人會誤認這是(迪士尼作品)。當你看見這個封面、看見預告片和劇照等等,任何人都不會認為這是兒童版。」
Source: 綜合報道
Text by FORTUNE INS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