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下選舉|疫下仍進行特首選舉? 政界放風:擬延任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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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第五波疫情失控,原定3月27日舉行的特首選如箭在弦,令人質疑選舉是否可如期進行。據網媒「香港01」報道,政界提出至少3個有關後備方案,包括押後選舉,延任現屆政府任期;或是據《基本法》第45條,「協商」產生特首。

「香港01」引述政圈中人表示,北京從未預料本港會出現如此大規模的第五波疫情,雖然選舉提名期本月20日才開始,但至今除冼國林外,尚未出現有份量人物宣布參選。

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11條,若果至3月5日提名期結束,仍未
有候選人獲有效提名,選舉則須押後,至提名期結束後的第42日作為新投票日,即最快今年是4月17日。

另一個方案則類似兩年前立法會選舉,由港府宣布以疫情為由,押後特首選舉,再經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有關「決定」,延任現屆政府任期,時間由半年至一年不等,等待疫情穩定才重啟選舉。

最後一個方案,有政界人物表示,可根據《基本法》第45條,新一任行政長官在本港「協商」產生,再由中央政府任命。此方法在整個過程中均不涉選舉,惟方法參照《基本法》,就連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早前受訪亦指,「協商」產生特首完全合法。

Source: 香港01
Text by FORTUNE INS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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