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秘聞】做作家必定乞食的原因|藍橘子

Colu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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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八年前,我跟老豆說:「喂!你個仔出書,做作家!」

他第一個反應不是摸我頭誇獎我,而是說:「但做作家要乞食喎。」

這句說話不是只有我老豆跟我說,身邊對出版業一無所知的朋友,甚至連出版業內的人都這麼說。

我當年還在澳洲工作假期,特地買機票回香港,還記得在轉機填寫入境表格的職業欄中,我很高興地寫了「作家」。

回來香港的一星期,第一年以作家身份出席書展,與讀者見面,跟不同的作者交流,然後…很多老前輩說:「做作家要乞食㗎!」

從出版社得悉在書展的銷量,再屈指一算我所得到的版稅…嗯,雖然小說的銷量不太理想,但這不是重點。

一個作者平均賣書得到的版稅是書價的5~10%,(曾聽說過神枱級作家有14%),也就是說,一本小說就算賣100元,作者得到的只有5~10元。

我粗略計算過,一年要賣一萬多本小說,才勉強達到最低工資。於是,在回去澳洲的飛機上,我在職業欄上沒有再寫「作家」了。

是出版社壓榨作者嗎?絕對不是!而是因為在小說印刷完成後,送到書店賣,中間還要經過「發行商」的角色。

而這個發行商的收費,是每本小說書價的45~55%。還有印刷費、出版社營運…所以剩下來只有10%給創作者。

而發行商的收費幾乎是國際通用,其他國家也差不多,發行商需要支付倉租、運書、營運…所以價錢亦合理。

所以問題,是出於市場太細的關係。老實說,香港看小說的人並不少,但買小說的人卻很少。

幾年之後,我連自己也沒想到,會轉為一個全職作家,並不是因為銷量已破萬,而是靠著接Facebook的廣告、寫劇本、專欄…零零碎碎的工作維生。

我更加沒想到,前年我竟然成立了一間出版社,幫自己印刷小說。為什麼明知出版業是地獄,卻偏要跳下去呢?

因為我不死心,也不服氣,覺得創作者不能靠自己的作品維生是很荒謬的一件事。而我的小說,放棄了在書店銷售,直接在網上賣,親自寄到讀者手上。

雖然很多老前輩說這是自毀的行為,的確我這樣做必須放棄很多東西,例如每年三、中、商舉辨的各大銷售活動、出版業的獎項、從書店收納新讀者等等…

但我認為這方法可行,至少我想試試看。至今出版社營運了兩年,情況尚算可以,但這半年的疫情,還有今年書展的亂局,很多人都說書展的參展商,不是三、中、商就是中資公司,他們只會去獨立書店買書。而我這個獨立出版社,就被遺棄了。

不過,既然市場無法改變,路是人行出來的,就看看我能否撐得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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