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的邏輯,但無可避免地大多數人潛意識裡都運用這種邏輯思維思考。在大多數人眼中只有兩種顏色,不是藍便是黃,然而這種「分黨分派」的思維,只是搞政治的人想出來的一種分化手段。
按以上的邏輯思維,大部份人認為凡是反對政權的施政方針的人,在現今社會上會被稱為「非藍絲」,即「黃絲」,即是支持暴力的一群,在內地人眼中更等同支持港獨的一群。
大家要明白,在正常情況下大部份市民都不應該,也沒有這種能力大搞政治。不搞政治而理性的人只會講道理,想最佳的解決方案,大家都希望香港回復昔日的光彩,而非低層次地表達自己支持藍或黃的立場。
在理性層面上思考,暴力(不論是抗爭者或警方)對社會而言都是一種社會成本,是無可置疑的,而這種成本大家都不希望產生,大家都希望儘快將之減到最低,而採取甚麼解決方法才是關鍵。
當有人認為政府引用《緊急法》繞過立法會的正常程序立法有用,同時大家可能忽略了以此方式立法所帶來的影響,包括香港一直引以為傲的獨立司法、三權分立的法治制度將受到重大挑戰,為政權凌駕法治打開了缺口。香港人或前線激進的抗爭者是否會接受這一套?支持政府的一方是否有十足信心此舉是一服即好的良藥?還是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一相情願的「良藥」?
以上種種都是未知數,但從事實看來成效果似乎未見其利先見其弊,抗爭者的反抗意志被進一步激發,殘局可能一發不可收拾,社會矛盾只會日益加深,我個人看不到政府「用藥」的這個方向能走到問題最終得以解決的盡頭。
作為投資者、商人,怎會喜歡政治,更何況暴力?對我們金融界、商界而言,政治與暴力都是成本,我們當中(至少我不會)沒有人會利用政治和暴力來盈利。我希望重申的是,在我的思維當中沒有藍/黃,也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問題千絲萬縷難以分析),這些其實都不重要,不應該是重點,重點應該是如何解決/緩和當前社會面對的問題。想要去解決問題,就必先要想問題的根源。如果問題的根源是硬通過「送中條例」所引起,今次引用《緊急法》立法是解決問題還是重蹈覆轍、火上加油?這還未計算對香港司法機制帶來傷害的額外成本(對於違法的抗爭者,執法機關一直都在執法,因此暴力是治安問題,而非對獨立司法機制的影響)。這問題沒有絕對肯定的答案,但從社會不同取態人士的心理分析,大家可能又會得出不同的答案。
大部份朋友、商界夥伴都勸我不要表態發聲,對生意和投資百害而無一利,更可能會引來持不同意見的人士誤會和攻擊,我也知道在當前局勢的壓力下不是所有人都能保持理性討論,也沒有道理可言。但我知道自己的身份除了是企業家、專業投資者外,也是香港人,前者是角色,後者才是自己,做回自己,憑良心說話比起一切來得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