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股票要交稅?|Michael Chung|Fortune Insight

Column

21,333

回想當年青春的中學時代,正值2007年大牛市, 當時全民皆股,滿街都是少年股神, 師奶股神,不少退休的老伯伯老婆婆在公園晨運後便前牡銀行,證券行上班, 坐到他們專屬的大利是行股票機前留意股市的變動.

由於當時還是Nokia雄霸手提電話的時代, 智能電話尚未出現, 當時要買賣股票,只能夠在小息的時候, 透過電話專人下單, 當時比較先進的銀行則可以透過電話下盤服務, 手動輸入股票號碼, 買入,賣出股價,以及股票數量則可以下盤.  由於當時只能夠用電話手動輸入資料, 確認買賣盤的時候只能夠靠銀行的電話重覆一次, 所以經常發生落錯盤的情況.

時光飛逝, 現在大家買賣股票已經非常方便,可以在手機上看到買賣盤的詳情, 既省時又減低出錯的風險.

很多人都會問,其實在香港買賣股票是否需要交稅?

一般而言,用個人名義買賣股票,由於不屬於日常經營,賺錢是不需要交稅, 但相反,買賣股票賠錢亦不可以用作扣減利得稅 (以往曾經有人向法院上訴, 要求稅務局就個人買賣股票賠錢要求扣稅,而最後納稅人的案件是輸了, 結論是由於個人名義買賣股票非不屬於經營生意,所以任務賠錢都不可用作扣減利得稅, 相反, 賺錢亦無需納稅.  由於香港是奉行英美法系(普通法),代表有以往案例, 以後的處理手法會跟以往的案例.  故此, 大家以個人名義買賣股票,賺錢是不需要納稅,但相反,在賠錢的時候亦不可用作扣減稅款

但是,如果用公司名義經常買賣股票, 就會成為一盤經營中的生意,根據<稅務條例>第14條,買賣股票獲利是需要納稅,相反,若果不幸賠錢, 該銀碼亦可以用作減低稅款。

如果以公司名義持有股票,而非頻繁買賣股票的話,賺錢的時候亦可以聲稱公司持有股票是屬於長遠投資,屬於資本增值.  由於香港是沒有資本增值稅,故此, 透過資本增值而獲取的利潤是無需納稅.  當然,要符合某些條件才能夠以資本增值的名義去減低獲利的稅款.

Facebook 專頁 :

CK Tax 展群稅務

Fortune Insight公開專欄招稿,若你有意成為FI專欄作家,請投稿至info@fortuneinsight.com,附上個人照片及簡介,文章會由FI編輯部潤飾、刊登。 若有任何財金市場、初創、商業的新聞稿或廣告合作,歡迎inbox或電郵給我們。

Subscribe FORTUNE INSIGHT Telegram: 
http://bit.ly/2M63TRO

Subscribe FORTUNE INSIGHT YouTube channel:
http://bit.ly/2FgJTen

FOLLOW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