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米華事件,無須過份解讀。簡而言之,中美貿戰下,中國外匯緊張,加上能源危機,內房債務危機等問題逐一浮現,中國外匯儲備不足是常識,任何潛在走資都會對中國造成政治和經濟上的打擊,而走資又確實是所有內地有錢人積極但低調的願望,政策越收緊就越想走。
在內地外匯緊張的大環境下,經營任何活動促使「走資」才是原罪,至於其他「罪名」如組織人民參與賭博、為賭客提供換籌碼、追賭債等服務,這些「罪名」儘管本身不直接觸及法律都會變成「嚴重犯罪」,用以豐富判決書內容,營造事件的嚴重性,增加入罪的說服力,公眾自會覺得理所當然。相反,只要符合國情,懶理是洗米還是洗錢,有罪都可變無罪,只要你交足稅。懂國情的自然會明白。
結論:時勢造英雄,但英雄做得太久,往往都會葬身於時勢。洗米如是,澳門也如是。江湖行走,取勝唯一法,「及早離去」四字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