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勞上月就「巨無霸」(Big Mac)商標權於歐洲法院敗訴,因麥當勞未有依照歐盟法律使用Big Mac商標,裁決立即生效。麥當勞表示對該決定提出上訴,並相信能夠獲勝。麥當勞發言人在聲明中說:「我們對EUIPO的決定感到失望,他們沒有考慮麥當勞提交的大量證據,那足以證明我們的Big Mac商標在整個歐洲廣泛使用。」
愛爾蘭一家名為Supermac的連鎖餐廳兩年前向監管機構提起訴訟,指控麥當勞「商標霸淩」。麥當勞一直在Big Mac上使用其商標,以阻止該公司在歐盟註冊自己的名稱。總部位於芝加哥的麥當勞認為,Supermac的名稱與註冊的Big Mac漢堡名稱太相近,會讓公眾混淆。兩家快餐公司都出售漢堡和薯條。
這次的商標爭議不是第一次。2009年,一家馬來西亞連鎖餐廳在與麥當勞進行了長達8年的爭拗後,贏得權利使用自己的McCurry商標。
敗訴後,企業現在可自由在歐盟使用「Big Mac」一名推廣,勁敵Burger King近日藉機在瑞典的分店「抽水」,把多款漢堡包以「Big Mac」命名,顧客點餐時都有點尷尬。
Burger King於網上發佈一段宣傳片,關於斯德哥爾摩一間分店的餐牌上,Burger King招牌華堡被改名為「Big Mac風格,但(漢堡扒)當然是烤出來的」(Big Mac-ish but flame-grilled of course),特大的雙層煙肉芝士華堡新名稱更是「像是Big Mac,但真的大」(Like a Big Mac, But actually big),似是挖苦巨無霸不夠「巨」。
Burger King瑞典區總裁受訪時繼續恥笑麥當勞,稱麥當勞輸掉官司實在太有趣,故無法「袖手旁觀」。
Source:reuters
Text by Fortune Ins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