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財政部、稅務總局、工信部三部門發布公告,調整節能汽車及新能源汽車車船稅優惠政策,自2027年1月1日起,將取消對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及燃料電池商用車的免徵車船稅安排。
據新華社報道,今次政策調整落實後,納稅人已取得及新取得的節能汽車、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包括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以及燃料電池商用車等,均須按規定繳納車船稅。不過,純電動乘用車及燃料電池乘用車因為沒有排氣量,不屬於車船稅法規定的徵稅範圍,所以不受今次調整影響,仍然毋須繳納車船稅。
據報近年隨着內地新能源汽車產業迅速發展,相關車輛保有量大幅增加,車船稅優惠帶來的稅收公平問題及調節作用減弱等情況亦日益突出,因此退出有關支持政策的必要性愈來愈明顯。業內人士指出,車船稅稅額本身不高,例如排氣量 1.5 升的乘用車,北京車船稅為 420 元,上海及廣東則為 300 元;今次調整有助維持稅收公平,並引導新能源汽車產業更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