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2/2026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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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長和反對巴拿馬政府強行接管港口營運權 重申裁決及行動不合法

長和(00001)發表聲明指,集團獲悉巴拿馬政府強行進入由集團附屬公司巴拿馬港口公司所營運之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兩個貨櫃碼頭,並且接管兩個貨櫃碼頭之行政及營運控制權,同時禁止巴拿馬港口公司之代表進入該兩個貨櫃碼頭。長和重申,該裁決、巴拿馬總統頒佈之行政法令、撤銷巴拿馬港口公司之特許經營權,以及強行接管兩個貨櫃碼頭,屬不合法。

長和又指,巴拿馬政府此等行動,亦對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兩個貨櫃碼頭之營運、衛生與安全構成嚴重風險。巴拿馬政府此前並無就有關行動知會巴拿馬港口公司,亦無與巴拿馬港口公司協商。巴拿馬政府須就其所採取之強行沒收行動而引致之一切損害及損失承擔責任。  

集團指出,巴拿馬港口公司與長和將繼續就該裁決及強行接管港口之行動,以及巴拿馬港口公司之特許經營權被迫終止之事宜諮詢法律顧問意見,研究所有可行途徑,包括對巴拿馬共和國及其代理人,以及與其串通的第三方訴諸進一步的國內及國際法律程序,並就此事宜保留一切對相關方追究之權利。 

長和提到,此等強行接管兩個貨櫃碼頭之行動,是巴拿馬政府過去一年以來,針對巴拿馬港口公司及其特許經營合約連串行動的最終局面。 於2月23日上午短時間內,巴拿馬政府憲報先後刊登了巴拿馬最高法院就1997年1月16日第5號法律原於2026年1月29日公布所作之裁決,以及巴拿馬總統頒佈之行政法令,該法令要求該國在所有相關政府機關之參與下,「佔用」巴拿馬港口公司之「所有動產」。與此同時,政府代表在未獲邀請下抵達兩個貨櫃碼頭,告知巴拿馬港口公司代表特許經營權已不再存在、巴拿馬港口公司必須終止營運,並指示公司員工將被調離巴拿馬港口公司,員工不得與公司溝通,且必須遵從政府之指示,否則將面臨刑事檢控。目前巴拿馬政府已控制兩個貨櫃碼頭。  

基於上述已在憲報公告之文件、官員之聲明,以及巴拿馬政府強行接管兩個貨櫃碼頭之行動,長和表示,了解授予巴拿馬港口公司以營運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兩個貨櫃碼頭之特許經營權,已於 2026 年 2 月 23 日起被迫終止,而巴拿馬港口公司亦於同日被迫終止在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兩個貨櫃碼頭之一切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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