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會召開特別會議,通過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工作。小組委員會由去年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原班人馬組成,廖長江擔任主席、陳克勤擔任副主席。立法會網頁資料顯示,小組委員會於今日上午11時召開會議。
特區政府根據國安條例110條訂立兩項附屬法例,就駐港國安公署的職責條文訂明具體細節,同時將公署的履職場所列為禁地。兩項附例已刊憲生效。附屬法例將會在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特區政府表示會推動盡快完成審議。
內會主席李慧琼表示,認同特區有責任盡早完成相關附屬法例,亦支持早一日、得一日推進立法工作的目標。
內會副主席陳健波表示,由於兩項立法工作重要而且有急切性,建議在內會下成立小組委員會展開審議,而為確保審議工作的連貫性,建議由去年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15名法案委員會成員負責今次審議,正、副主席人選不變。
陳健波的建議獲議員陳振英、張宇人、盧偉國發言支持,沒有人提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