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表示,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引入公司遷冊機制,視乎通過條例草案的進度,計劃明年上半年推出相關機制。
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召開會議,財庫局財經事務科建議保留和重新開設3個首長級職位,陳浩濂在會上指出,相關職位主要就公司註冊、會計專業、金融科技,以及強積金等政策範疇提供高層次的督導和支援,對鞏固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十分關鍵。
陳浩濂表示,建議保留兩個首長級有時限職位,負責推展與公司註冊、放債人、信託、會計專業、金融科技、企業清盤和個人破產等相關的政策措施及法例,由2026年1月1日起為期3年,將於到期撤銷。相關職位負責多項重要政策措施,包括年內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引入公司遷冊機制。
另外,財庫局會與金融監管機構共同推動金融服務業負責任地應用人工智能;職責亦包括檢視現行對持牌放債人的規管及公眾教育,會於明年就相關的持牌放債人的規管及公眾教育進行公眾諮詢;另一重要的政策措施亦包括處理會計專業發展課題並制訂會計及財務匯報局的長遠財政模式;還有將修訂《公司條例》第622章,並會在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相關的條例修訂草案,從而推動本地公司透過公司網站以無紙化的方式發布公司的通訊。
財庫局亦建議重新開設一個首長級有時限職位,負責推展與強積金及人口普查等相關的政策措施及法例,由財委會批准起為期3年,將於到期撤銷。陳浩濂稱,除了督導與2026年人口普查相關的政策及立法工作外,這個職位將會負責持續監察積金易平台,確保所有受託人連同約1100萬個強積金賬戶順利過渡至積金易平台,為其他強積金改革措施鋪路,包括推行強積金「全自由行」,在明年內就強積金「全自由行」具體方案諮詢公眾,並修訂相關條例。這個職位亦要檢討積金局收取的註冊年費、檢討「預設投資策略」的法定管理費上限等,以進一步完善強積金制度,保障計劃成員利益。
此外,就金管局的人事編制, 財庫局建議刪除金管局兩個首長級公務員職位。財委會在2006年4月批准保留兩個助理銀行監理專員職位,確保金管局內按公務員聘用條件受聘的銀行審查主任職系人員有晉升渠道。由於現時銀行審查主任職系中已再無公務員,建議刪除該兩個毋須保留的助理銀行監理專員職位。如獲得財委會批准刪除該兩個首長級職位,金管局編制中將再無任何公務員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