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網傳廣州放鬆對港澳及外籍人士購房限制,建面120平方米以上面積的住宅不限購的消息,《澎湃新聞》致電廣州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確認消息屬實。熱線工作人員表示,根據收到的訊息,相關政策最新的更新日期為7月5日,政策已經開始執行。
該工作人員指出,境外人士(不含港澳台居民和華僑)提交在本市工作學習證明,以及工作單位的有效營業執照或機構代碼證影本,並提交由申請人具結購買商品住房用於自用自住的書面承諾,提交的材料符合規定的,在限購區內可以購買120平米以下的住宅一套,在非限購區或在限購區購買120平米以上的住宅時不限制套數。
港澳居民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及華僑提供在廣州市工作學習相關證明,具結購買商品住房用於自住自用的書面承諾,提供材料符合規定的,可以在本市限購區內購買一套120平米及以下的住宅,在本市非限購區購買住宅及在限購區購買1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時不限制套數。
上述工作人員表示,境外人士允許購買商服類物業,但購房人需要提供用於自住自用的書面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