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關於促進汽車消費的若干措施》通知提出,將優化汽車限購管理政策。
《措施》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出台配套政策措施並抓好政策落實,支持有關行業協會、商會、汽車企業、金融機構等開展汽車促銷活動,不得出台地方保護的政策,避免惡性競爭,共同維護行業秩序,營造有利於汽車消費的政策和市場環境。
《措施》鼓勵限購地區盡早下達全年購車指標;加強汽車消費金融服務,加大汽車消費信貸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確定首付比例、貸款利率、還款期限;持續深化車險綜合改革,健全商業車險費率形成機制,支持保險公司開發新能源汽車充電樁保險等創新產品;以及嚴格規範汽車金融市場秩序,不得向消費者強制搭售金融產品服務或違規收取不合理費用。
《措施》提到,將推動公共領域增加新能源汽車採購數量,鼓勵農村客貨郵融合適配車輛更新為新能源汽車,新能源汽車採購佔比逐年提高。
措施還提出,要落實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支持新能源汽車下鄉等政策措施。加快鄉縣、高速公路和居住區等場景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開展新能源汽車與電網互動應用試點示範工作。持續推動換電基礎設施相關標準制定,積極開展公共領域車輛換電模式試點,支持城市公交場站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並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和高速公路等交通幹線加快推進換電站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