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0066)今日公布票價調整機制檢討的結果,港鐵與港府同意維持現行的票價調整機制公式及票價調整機制公式的直接驅動性質,但同意就當中部份的公式作出修訂。
第一,港鐵指,票價調整機制公式中使用的生產力因素應參考港鐵除稅後的香港物業發展利潤,而非參考香港車務營運業務的財務表現而計算。據此,每一曆年生產力因素的數值應參考前一曆年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中綜合損益表所載,該前一曆年公司股東應佔來自香港物業發展的利潤,按以下方式計算:
根據新公式,特別扣減由現時0.6%加至最多0.8%,意味港鐵物業盈利越多,扣減越多。
第二,港鐵將以「服務表現回贈」取代「每程八達通車費3%回贈」,另繼續實施全月通以及都會票、將雙向港鐵-專線小巴每程轉乘優惠由0.3元增加至0.5元,以及將2023年票價調整的0.2個百分點延後至2024年實施。
就「服務表現回贈」計劃下,在計劃中餘額達到或超出2,500萬元時,將會提供特別票價日(而在特別票價日上,所有八達通車費及二維碼車費將享有50%的折扣)。
該計劃餘額按港鐵每次延誤時間受到的罰款而累積,並引入「繁忙時段」或「非繁忙時段」的不同罰款金額,具體如下:
「繁忙時段」指任何日期(星期六、星期日或香港公眾假期除外)的0800時至0900時以及1800時至1900時,惟機場快綫並無繁忙時段。
在完成每個特別票價日後,計劃餘額將減少2,500萬元(不論公司為實行該特別票價日所蒙受的收入損失),而如果在特別票價日後計劃餘額維持在2,500萬元或以上,港鐵將提供額外特別票價日,直至計劃餘額減少至2,500萬元以下。
第三,推出經修訂的「負擔能力掛鈎安排」。在2023/24以及2024/25票價年度進行的若干特殊應用,據此,港鐵累計應調整的2.85個百分點中,將(i) 在2023/24票價年度實施其中1.2個百分點的調整幅度,但將在2023/24票價年度實施1.2個百分點的一次性特殊減免,以抵銷相關調整;以及(ii) 將餘下累計的1.65個百分點調整幅度延後至2024/25票價年度實施。
下一次票價調整機制的檢討將於2027/28年進行。
此外,港鐵指,按機制檢討後的「服務表現回贈」,因上年度屬港鐵控制範圍內31分鐘或以上的服務延誤,港鐵將於今年4月8日及9日,以及5月13日及14日,安排合共4天「感謝日」回贈乘客。
港鐵又稱,本年度的票價調整幅度,有待政府本月底公佈相關數據後才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