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昨日(20日)發文表示,啟動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試點,支持不動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試點基金產品的投資者首輪實繳出資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而且以機構投資者為主,鼓勵境外投資者以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方式,投資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
中證監指,有自然人投資者的,自然人投資者合計出資金額,不得超過基金實繳金額的20%,基金投資方式也將有一定限制。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首輪實繳募集資金規模不得低於3,000萬元,在符合一定要求前提下可以擴募。
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的投資範圍,包括特定居住用房(存量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市場化租賃住房)、商業經營用房、基礎設施項目等。
參與試點工作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須股權結構穩定、公司治理健全,實繳資本符合要求,主要出資人及實際控制人不得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關聯方,具有不動產投資管理經驗和不動產投資專業人員,最近3年未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等。
由於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的投資範圍、投資方式、資產收益特徵等,與傳統股權投資存在較大差異,證監會指導基金業協會,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框架下,新設「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類別,並採取差異化的監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