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博大精深,即使一個組織和成員分手,都係有一啲書寫倫理格式可參考。
例如,葉劉和田北辰曾經係黨友嘅關係,但去到最後,他們的不和基本上係公開的秘密,躍然於紙上。
即使退黨嗰刻,政黨主席葉劉都係講咗一啲合乎華人倫理嘅場面說話 – 雖然極力挽留,但對方去意已決,自己對此感到惋惜和尊重。自己一向直率,過去對田北辰的批評如果冒犯了對方,向他致歉。
就算田北辰,都係好客氣地講場面說話 – 因理解而分開
社會係不停進步,有好多文字嘅規範,我哋唔需要好嚴謹地遵守,但係一個禮貌嘅本心,點都應該有。
我相信,今天的澤哥杜汶澤和阿布泰喺價值觀上面應該唔會再一致。
澤哥以直率見稱。即使他和阿布泰分手、中斷合作,佢都係有禮貌地講場面說話 – 多謝一直以來嘅支持。
君子斷交,不出惡言。曾經嘅同路人變成陌路人時,都可以咁樣和平、有禮貌去分道揚鑣
就算最簡單,公司和前員工分開,只要唔係反目成仇,點都會講「多謝一直以來嘅貢獻和幫助,希望未來以後bah bah bah」
「特此通告」係一種不講人情,好冰冷嘅說法,係一種由上而下嘅單向式通知方法 – 「我哋特別就住這件事去通知你哋」。
呢啲文字缺失,一次係咁,二次又係咁。麻煩各位荼毒室室友,請你哋唔好再煩我,唔好再唔亂咬人,唔好再同我講啲乜嘢大家協調,冇割蓆乜乜柒柒。客觀嘅效果,就係掃地出門,嗰種不近人情,點都冇得好講。
以前細個做金融都識唔少老千,一般賤格嗰隻,都唔會向自己人落手,都係老點街外人。只有最賤格嗰啲,先至會搵自己人落刀。
一個三番四次救場嘅人,組織嘅創辦人,去到分手最後係唔係值得咁樣嘅對待?澤哥和阿布泰曾經係互不從屬的合作方,尚且能夠如此分手。鹽叔是你們曾經的一份子,連一個和平分手的簡單說辭,都說不出口嗎?十幾個讀書人,十幾個精密嘅哲學腦袋,連一篇有禮貌、得體嘅分手信都不懂得寫啊?就算怕舊友連累你們入娛樂圈賺大錢,難道也不懂轉身找下台階嗎?
現在他們經營娛樂圈業務之外,也有直播帶貨,經營網店,全部都係生意。利慾熏心,我好明白,因為我自己都係一個鍾意賺錢,滿身銅臭嘅仆街商人。錢多了,生意做大了,初心就會不見了。
註:專欄作者的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