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早前與環球時期老總胡錫進進行「世紀辯論」後,FI 再邀請到才子陶傑與我們分享對香港亂局的看法。美國國務院在9號復會後即將審議「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林鄭聞風先遁,以路透社錄音「爆料」,與警隊切割?
1. 陶生如何評論對胡錫進先生的討論?覺得路透是否如胡先生所言,專在衝突前「爆料」,挑撥香港與北京的關係,是為不道德的媒體?
陶:胡主筆說的每一句說話我也不意外,他的意見其實正正代表中國人在牆內堅實的觀點:就是覺得西方想搞亂香港。然而香港是一個國際城市,他(胡錫進)來到與我對話,我一定要向鄰近地區或者周圍的人,將他們這個視點角度由30度擴闊少少即使不能變成180度,都變60度,或者變120度。我有義務跟牆外的人說清楚,暴力恐怖主義、暴力、武力、衝突這些名詞之間有什麼區別。這些抗爭者固然是犯法的,這個我也認同,但是中國前任總理溫家寶說過:香港的矛盾是「深層次矛盾」,不是什麼顏色革命,不是什麼外國勢力支持恐怖分子搞垮香港。他說是深層次矛盾。香港的抗爭者到了後期,確實演變成武力,但毛澤東主席也說過:「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這群人(抗爭者)又不是天生與政府運輸署過不去,又或者天生與地鐵CEO有十怨九仇,他們甘冒坐監的危險去犯法,他們背後的深層次原因是值得我們冷靜客觀去研究。特區政府與在北京領取高薪的公僕,他們應該平常學我那樣跟胡錫進、這些中國媒體的代表溝通一下,而不是每次赴京的時候只在意哪家的填鴨好吃,北京的四合院有多大。我是納稅人,我沒有義務去拆解這些問題,反而是領取高薪的公僕有這個義務。
2. 雖然基本法承諾香港有雙普選,林鄭也表示雙普選是香港的最終目標,然而胡錫進先生在節目言「遲遲沒有雙普選是因為害怕選了一個反中央政權」。要是如此,行政長官是否沒有可能不被欽點?基本法形同虛設?
陶:基本法規定最快2007年香港已有普選,所以普選是中央欠香港人的,至於怎樣為之「反中央」,這個很難說,例如林鄭今次對一班洋人,用英文暴露了一些敏感的國家機密,第一、她認為解放軍不會在香港出現,她這樣泄露國家機密,是擁護中央,還是反中央呢?唐英年和梁振英在競選行政長官是,在閉門會議中,梁振英曾透露對付示威者要用催淚彈,令香港市民嘩然,而唐英年正正因為泄露這次的會議內容而「冇得撈」,那次的洩漏令中央政府覺得唐英年「不忠誠」,所以最後就讓隻狼(梁振英)上位。
怎樣為之「反中央」標準怎樣定,龍門怎樣擺?還有愛國人士、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他曾經提出繞過「八三一」重啟普選;但「八三一」明明是人大的決定,他這樣做,又是否反中央呢?退一萬步,就算選出一個「反中央」的特首,好像有台獨傾向的陳水扁,做了兩任總統也沒有砸了「中華民國」的招牌,而下一任就是中央極為滿意,認為他很愛共產黨的馬英九,那又有什麼問題?風險一定有,就如男女相愛,結婚生子,下一代也有患上「唐氏綜合症」的風險,那是不是不冒這個風險,永遠不結婚生子,人類永遠沒有下一代呢?又好像學游水一樣,學的過程中總要喝幾口海水 。
3. 5大訴求當中,已算暫時爭取到一項。你認為就目前情況,香港人應否「袋住先」?
陶:香港現在的問題已與中美貿易掛鉤,中國政府多次嚴正聲明,中英聯合聲明是歷史文件,沒有任何效力。這番言論一出,美國有一個很自然的憂慮,那麼我(美方)與你中國簽署任何協議,是否有一天你也會宣布是「歷史文件」,沒有任何約束力呢?所以現在不是你香港人收不收貨。你收貨,佩洛西和特朗普未必收貨。美國國務院這次的「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明顯是一個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的格局。稍早之前林鄭已多次透過路透社,表明她沒有「高度自治」的權力,又暗示曾向中央政府提出「五大訴求」而被一口拒絕,她又有錄音帶為證,表示她「冇得揀」,這番說話也是說給美國國會聽。她害怕通過法案後她會被制裁。難道美國會先制裁中國領袖?當然是先挑選一些低級的開刀,但她(林鄭)同時也聲稱警方會嚴正執法,變相推了警方一把去前線,也給「香港人權及民主法」餵料她(林鄭)就鬆一口氣,今日果然佩洛西翌日就表示:非常關注香港警方暴力執法,老闆無事,下面帶兵的就遭殃。
4. 是次運動似乎將香港政府的瘡疤愈揭愈多,尤其是警暴、法治方面。五大訴求當中以外,最逼切的是「重組警隊」。但「重組警隊」可能嗎?
陶:「重組警隊」就不可能,一個政府不能一日沒有警隊。但警方在處理手法上,確實有斟酌空間。警方在拘捕的過程一定有衝突,誰先動手是「口同鼻拗」。但如果拘捕千餘人,又是否有足夠證據全部起訴?我覺得可以起訴三成人已經算「幸運」了。我當你拘捕了300至500人,每一個人都要經法庭審訊排期上庭,每一宗都是新聞,每一宗都可能吸引成千上百的市民去聲援、圍觀,警方到時又要執法、驅散,衝突只會不斷增加,繼續給美國國會即將通過的「香港人權及民主法」餵料,這是沒完沒了的。作為一個普通市民,可以當「一齣戲」去看,花生不絕,但我覺得這其實是相當無謂的。
5. 陶生曾在文章表示政府為表誠意和公正,不妨「先處理721 元朗黑夜事件」。你認為政府為何遲遲不處理元朗事件?是否如坊間評論指,未「傾掂數」?
陶:你(警方)這樣處理,街外人當然是這樣猜想。721是最證據確鑿的,那些白衣愛國鄉民不介意露面,不需要面部辨識,隨便播放一條手機短片,已經可以最少拘捕30個。我並非叫你追究721當天的警察,而是在眾多影片都顯示證據確鑿下,例如有兩名警察在眾目睽睽之下不與白衣人交涉,反而「掉頭走人」,又任由白衣人在車廂狂毆市民,這個警方不處理的話實在有欠公允。然而我不是叫你追究警方,就當你當天當值的警察忙於跟女朋友煲電話粥,無暇照顧市民,然而有如此確鑿的證據流出,都只起訴寥寥數人的話,難怪市民,包括田北辰、監警會主席梁定邦、盛智文、李國寶、香港總商會都覺得應該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因為你(警方)公信力基礎的確有問題。
6. 如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你覺得有什麼人選夠德高望重,夠持平,可以勝任?
陶:首先要任命一個主席(李國能),骨架要搭好,下面的成員有李國能親自去委任,因為這位前大法官有英國殖民地時期遺留的普通法,公正的聲譽。由6月12日到現在「利疊利」,要調查的事也越來越多,就好像自助餐,好像一張自助餐桌,只會越來越長,本來是三碟餸,加到七碟餸,七碟餸至現在直情是滿漢全席,看不到邊。獨立調查委員會拖得越久,結構就會越來越繁複,下面要分小組,例如有721元朗小組,另一個七一立法會衝擊調查小組,一個是831太子地鐵站小組,現在的數字多到我也記不清楚了。不同的小組最後要呈交報告給這個總委員會,這個總委員會應該有五個人,一定要單數,應該選取一些盡量少政黨背景或與政黨無關的人士,而且五個人有最少兩個人是來自普通法,西方民主國家,德高望重的人士。
7. 有悲觀人士視香港為「中國的殖民地」,認為若是次運動失敗,中共會加快「換血」速度,香港或會成為第二個新疆。你認為這種說法有無誇大?
陶:這種顧慮是合理的,因為很大組合、深化綜合的秋後算帳即將出現。其實這個五大訴求入面當中的「特赦」應該改成「互不追究」,因為特赦代表認了罪,有罪才能夠赦。應該改成互不追究、互不報復。因為這個大規模的清算要有一個受控制的特區政府去做,如果在香港要進行大報復的話,不單是那些年輕人:支持過年輕人、由開頭支持過百萬人示威、那幾百萬人的人臉辨識……你以為法不責眾,但其實牽連甚廣。上至國泰這樣的公司,小至曾經賣過蒸餾水給這些所謂「曱甴」的地區小店,要有承受這個大規模清算的準備。
最後,陶生以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三大特質」作結:
第一、有香港英治時期的普通法,獨立的司法制度;第二、網絡新聞言論不受屏蔽的表達自由;第三、也是最為重要的,就是美國為首的西方企業肯幫襯,這是香港1842年開始,慢慢成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他的基因所含有的三大特質,缺一不可。所以「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並不是深圳什麼帶有社會主義特色的國際金融城市可以能夠取代的。
Text by Fortune Ins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