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改革】梵蒂岡修法堵塞漏洞 承認成年人亦可為性侵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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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蒂岡週二宣布,經過十四年研究,教宗方濟各批准就《天主教法典》的刑法部分作出新規定,明確將神父對成年人的性侵犯定為刑事罪行,並將擔任教廷職務的非神職人員納入規管。根據新法例,與任何人發生性行為的神父,如果當中牽涉使用武力、威迫或濫用職權,可能會被免職。

是次修法為教廷首次正式承認性侵犯者與受害者先建立關係,然後進行性剝削的方法為非法行為,並承認成年人亦可以成為神父利用職權的侵犯對象。梵蒂岡長期以來一直認為神父和成年人之間的性關係即使「有罪」,但仍然是經雙方同意的行為。直到#MeToo運動出現以及前華盛頓大主教西奧多 · 麥卡里克 (Theodore McCarrick) 的醜聞曝光後,才重新思考教會性侵犯的問題。

1983 年頒布以來,律師和主教一直抱怨《天主教法典》完全不足以處理對未成年人士的性侵犯案件,受害者則認為該法典給予神父太多自由裁量權。

新法例亦將神父誘導未成年人士或弱勢成年人從事色情活動定為刑事罪行,並取消長期以來容許主教及教廷高層隱瞞性侵犯案件的大部分自由裁量權,明確規定教廷可以就未有作出適當調查和制裁涉事神父的的疏忽追究責任。

Source: Euronews

Text by FORTUNE INS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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