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專欄|歐盟2.0︰德國主導轉向法國主導的歐盟發展主義|Orient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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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的2月7日,12個歐共體國家代表正式簽署《馬城條約(Maastricht Treaty)》,標誌著新的歐洲整合道路︰歐洲公民權的確立、單一市場及貨幣聯盟,以及共同外交及安全政策。30年來,歐盟在發展路上起伏跌宕,既由原來的12國擴展到最多的28國,也經歷了歐債問題及英國脫歐的危機。而面臨近月來勢凶凶的Omicron疫情及俄烏地緣政治危機,不少投資者對歐盟的政治及經濟前景再次充滿疑問。

然而,歐盟在21世紀第二個十年亦出現不同的政經契機︰經濟層面有從新冠肺炎嚴重打擊中重新整合的歐洲共同市場,外交層面歐盟亦決定走出美國的外交陰霾「自立門戶」。為了讓投資者了解下一個世代的歐盟的政治經濟學,筆者會從經濟發展層面,產業發展,以及外交層面,分析下一個世代歐盟的政治經濟學,以及對投資歐洲的影響。

下一個世代歐盟的經濟發展,「生產主導」、「國家主導」、「發展主導」這些「法式」經濟發展模式,將取代原來的德式「貿易主導」、「市場主導」、「財政紀律主導」的歐盟1.0。

歐盟實驗的第二階段︰由德式貿易主導模式轉到法式生產主導模式

學者Brigid Laffan,Rory O’Donnell及Michael Smith曾以「Experimental Union」來形容歐盟發展及歐洲整合,畢竟作為一個成立剛好30年的政體,歐盟尚在摸索它的政策發展路徑及經濟發展模式。

雖說在過去30年歐盟一直以德法軸心為領導歐盟前進的主軸,但總體而言,特別是經濟發展及公共財政方針上,德國在歐盟及歐羅區扮演的角色比法國更為重要︰歐洲經濟共同市場以促進區內及國際貿易為主軸,而非促成工業生產及投放;歐羅區在成立之初被戲謔為「馬克區」,而歐債問題後德國對歐羅區的公共財政方針影響力有增無減。正如2011年《經濟學人》一篇討論歐債問題的專題文章,引用了一名歐洲官員表示「法國需要德國來掩飾她的脆弱,而德國則需要法國來遮蓋她的強大。」可見當時德國在歐盟的影響力遠高於法國。

儘管默克爾(Angela Merkel)領導的德國在歐盟多場危機 – 歐債問題、克里米亞及烏克蘭東部問題,以及難民危機 – 展示強勢領導力,但隨著默克爾提早表示她會在2021年德國聯邦大選離開政治舞台,處理新冠肺炎問題一方面打擊其政黨的政治威信,另一方面也打擊整個歐洲共同市場,令依賴歐洲市場出口的德國也受到拖累。歐盟的領導權,也悄悄地落到在2017年「異軍突起」的馬克宏(Emmanuel Macron),以及他所領導的法國手上。當中最明顯的例子,自然是2020年法國及德國舉行視像會議後,公佈一個總值5000億歐羅的歐洲復甦基金,以直接撥款方式(而非實際妥協修訂後的撥款混合貸款方式)協助歐盟成員國走出經濟低谷,但更破格的是計劃是透過歐洲執委會發債來營運。若非馬克宏發揮其實質影響力,單從德國面對的經濟困境實難想像強調財政紀律的默克爾會接受上述經濟改革。而最終成果,即「次世代歐盟」計劃(Next Generation EU),更是將法國傳統的經濟發展思維︰以生產以推動經濟增長、以工業政策支援企業及經濟發展、以國家而非企業為經濟改革的旗手,演繹得淋漓盡致。

歐盟2.0的經濟實驗︰綠色發展主義(Green Developmentalism)

具體而言,歐盟2.0的經濟發展路徑有著以下三個特色︰

1. 定義歐盟面對的經濟問題為先進產業「發展不足」(underdevelopment)︰以往歐盟在處理歐盟經濟發展問題時,常先解決「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問題,因此歐盟預算有很大部份會用作支持發展程度較低的地區及國家。然而,「次世代歐盟」及不少歐盟新的預算項目均不以「發展程度」為分配基礎,而是以產能發展及產業發展為基礎(以及受新冠疫情影響程度)。因此,一些南歐國家如西班牙、意大利以及法國本身,在這次歐盟資源分配上得到比以往更多的資助。而各國為了得到歐洲執委會的資助,須要按執委會針對其國家工業發展及國家能力的問題,設計不同的政策及計劃來回應。在新的發展主義下,對歐盟而言發展的最大障礙就是如何透過改善原來投術及發展新興技術,以及協調政府、本地企業與外來投資,突破原來發展不足的界限。而相對強調為外來投資拆牆鬆綁,歐盟更願意將投資引導到它希望的項目及產業之上。

2. 以「綠色」突破傳統框架及促進私人投資︰自2019年歐盟提出《歐洲綠色網領》(European Green Deal),「綠色投資」及環保科技成為歐盟經濟發展的重要項目。歐盟一方面以「綠色項目」為名訂立不同的法規來規範本地及外地企業到歐洲投資的要求,另一方面開展綠色項目也成為歐盟間合作的共同議題,也因而突破不少傳統框架,例如以開宗明為歐盟成員國綠色項目的綠色債券(European Green Bond),將不同投資項目分類為可持續發展投資的歐盟分類文件(EU Taxonomy)等,希望藉此為私人市場提供清晰的官方「指引」何謂歐盟認可的「綠色項目」。這些改革在過去德式經濟發展方針都是難以想像,但會是法式綠色發展主義下的新常態。因此,可以預期歐盟未來推出只會有更多有關「綠色」的新項目及新政策讓投資者選擇。

3. 以國家為本的產業發展模式︰相對於德式發展模式強調財政紀律及市場主導,歐盟2.0的發展模式更偏向給予成員國處理國家對歐洲給予的資源更大的彈性及自主性。例如在「次世代歐盟」計劃中,各成員國可按國家經濟發展需求,決定投放於綠色產業及數碼產業兩個項目的比重。為確保資源用得其所,歐洲執委會當然也會擔任把關的角色,但項目最終如何推行,成員國是以貸款還是資助來推動產業升級,一切皆由成員國作主。當然,這樣的發展方針可確保國家的自主性而非由歐盟官僚決定一切,對歐盟整體發展及其政治認受性有正面影響;但同時因為經濟發展及產能升級的重責更多放在國家體制及官僚,國家能力及行政效率便是成敗的關鍵。因此,投資者在投資歐洲共同市場時,更要考慮更多成員國的政治及經濟特質,而非單單望著歐羅區及歐盟的表現分析利益及風險。

既然歐盟發展主義涉及產業主義及工業主義,下篇筆者將集中分析歐盟未來兩大產業 – 綠色產業及數碼產業 – 的發展前景及挑戰。

(三之一)

陳偉信博士

文章轉載香港唯一歐洲投資教育公司Orient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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