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專欄|學英文如談戀愛|陳思銘專欄

Colu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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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讀英文,背誦生字,死記文法,是一件機械而沉重的工作。

香港的教育制度,英文這一科,幾十年來有一大弊病,就是讀、聽、寫同時開展。尤其考試着重筆試,考筆試又要作文為主。

因為方便老師:一篇300字的英文作文,有幾多個錯別字、有幾多處文法錯誤,教師像槍擊打靶一樣,看見一個打一個,扣三分一個錯字,扣五分一處文法,好像去超級市場,看着貨架上食物的價格標籤,三下五去二、二一添作五,一百分的卷子很快就扣剩二三十分,小學生心靈備受重傷:我真的如此不濟嗎?改卷的老師又完成一日的工作,露出勝利滿足的笑容。

10歲8歲的小學生連中文作文也沒有寫作能力、生活體驗,何況用英文?在英文作文上失去了自尊心,有如捉象棋,將軍抽車,英文全科學習,跟着崩潰。

學英文最好的方式,是讓小學生先學聽、再學講。他聽得懂了,講話就有回應。講得流暢了,自信增加,寫作能力一定會跟着追上去。

因為「我手寫我口」。據說某年慶祝五四運動百周年,五四運動的初心是甚麼?就是「我手寫我口」。英文沒有文言,我手寫我口更加容易。口在手的前面,而用耳朵聽,又在用口講的前面,然後耳口同步,手寫的一步,再追上來。

香港教英文,是過早強調英文寫作,寫作中令學生盡量暴露串錯字和用錯文法的缺點,然後用扣分的懲罰和阻嚇,令學生對學英文產生恐懼。

中文和數學等科也一樣。在香港讀書,變成一種恐怖主義。學生壓力大,教師負擔重,然後學生容易患上抑鬱症,校長又變成暴君,管治一間學校有如管治一個極權王國。學生自殺,老師也跳樓,不知成何世界。

學英文,為甚麼不可以像戀愛一樣:講和聽,如初次去約會,手拖手,然後擁抱和接吻。而作文,才是上床。不要將主菜和頭盤餐湯一齊端上桌面,只有一張嘴巴,怎能吃得了那麼多?

這些都是每一個家長人生一路走來的經驗,只要用一點在教育上,就會你好我好,老師好學生也好。

發明一大堆口號,譬如以人為本,又幾時做到過?俱是以改卷計分方便,以考試成績沒有得投訴為本。

我這一行,生意越好,天可憐見,沒有騙你,我的內心越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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