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專欄|愛我別走|渾水

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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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梅岩是我很喜歡的舞台劇編劇,她與黃子華和林海峰破天荒合作的《愛我別走》,我當然去了看,觀後感覺也不錯,之後有時間,希望可以寫返個後感,紀錄一下。

我總愛留意一些無關痛癢的小細節。

入場前,我輕輕看了一下活動的宣傳文案,原來其中一個主要贊助商,是滙豐。

近年滙豐在公關策略改變了一些方向。除了一貫贊助像七欖之類大型體育盛事之外,近年也會資助一些本地文化創作項目。《愛我別走》是其中一個。

「愛我別走」這四個字,這一刻對滙豐來說,確實可堪玩味。

世間上最難捉摸的東西,就是愛。單憑愛,不一定等於可以在一起。有時候,分開,對大家來說,可能都是好事。

而當刻最想跟滙豐分開的,是一眾滙控小股東。應該準確些講,滙控小股東們,只想跟「賺錢的滙豐」留在一起。

5月5日,滙控將會召開股東大會,其中會表決由「維權」小股東所提出的17、18號決議案。這個決議的結果,將影響滙控未來全球業務分拆去向。

根據滙控AGM通告所用到的字眼,第17號決議案是有關「策略檢討」,動議滙豐制定、實施每季度報告一項計劃及策略,旨在通過結構性改革(包括但不限於)分拆、策略性重組及重整亞洲業務以提升其價值;而第18號決議案則是「股息政策」,動議滙豐制定及實施一項長期及穩定的股息政策,即只要有足夠 的可分派利潤,滙豐就應按新冠病毒疫情前的水平向其股東宣派股息,即每年不少於每股0.51美元的派息。

簡單來說,17號決議案是希望滙控管理層加強香港及亞洲業務重心,為日後分拆亞洲業務(即「賺錢的滙豐」)而鋪路;18號決議案很簡單,就是確保滙控固定派息,小股東定期有錢落袋。

先利申,我不是滙控股東,沒有持有滙控股份,但這次小股東「維權」風波的確是近年香港金融界少見的事件,我純粹想以宏觀的公司財務管治及資本世界股東利益的角度去分析這件事,我自己本身對滙控應否分拆,或應否固定派息,是無任何意見。因為,根本就唔關我事,派息也不會派到我手。

現在滙控大小股東應該已陸續收到投票通知,就第17、18號這兩個決議案表態。

投票這回事,這麼近那麼遠,原來現在香港還有票可投,機會難得。不投白不投,不如投咗先算。

典型資本市場就是有這樣的好處。你在一間公司有持份,就對公司整體政策有話語權,公平公開,大班有得投,你揸少少股票,亦有得投,儘管權重不一樣,那個象徵意義依然存在。無論你投支持或反對,起碼你可以盡返一個股東責任。

第17、18號決議案檢討公司未來策略和派息機制,這兩方面一向是上市公司高層理應處理的要事。因為股東利益,從來都是反映上市公司的公司管治效益的其中一個重要指標。從這角度來看,這兩條決議案對未來滙控股價確有明顯刺激作用。

亞洲業務賺大錢,將公司重心放在亞洲區,避免因歐美環境外圍因素而影響業績,是公認解決滙控目前困局的出路。2020年至今,滙控股價已不停見低,若然再不嘗試找出提高公司價值的出路,滙控只會越發走入窮途。現在第17號決議案不是要求滙控現在立刻便要分拆亞洲業務,純粹是希望滙控將亞洲區的重心放得更重,定期向股東提交詳細報告而已。客觀來看,這已不算是很激進的小股東「維權」方案了。

第18號要求「穩定派息機制」就更加容易理解。滙控CEO祈耀年自己都提到了,公司派息很快可以回到疫前水平。而「維權」小股東提出的這項決議案,純粹是希望滙控「白紙黑字」寫明的派息擔保。

既然祈耀年都不怕,那麼小股東支持這個決議案,也是理所當然。除非,一眾滙控管理層,只是慣於向小股東信口開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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